市司法局聚力“三点”抓试点 推动省级改革试点任务获评“优秀”等次
发布时间:2021-12-02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641
市司法局聚力“三点”抓试点
推动省级改革试点任务获评“优秀”等次
市司法局牢牢把握时机节点、改革重点、推进支点,灵活会议调度、基层调研、对上沟通、对下督导等措施,推动综合调解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等2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改革成效被省司法厅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是聚力时机节点,预先启动改革任务。去年,我市率先在抚宁区推进综合调解工作机制改革,在卢龙县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经验。同时,在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基础上,我市今年面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改革等机遇和挑战。市司法局借势借力,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用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工作思路,3月9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等改革项目作了先期部署,3月16日,在抚宁区召开全市人民调解体系建设观摩会,总结推广抚宁综合调解实践经验,全面启动了以人民调解为先导的大调解体系建设改革。由于有准备、有基础,市司法局籍此时间节点,主动向省司法厅申请了“推广抚宁综合调解经验,以人民调解为先导推动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2项改革,并成功纳入202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试点,也成为全省地级市司法行政系统自主申报唯一列入省委深改办台账管理的改革项目。
二是聚力改革重点,精准制定实施方案。每一项改革举措都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推进改革的重点是制定科学成熟的改革方案。抓调研,局领导和业务处室深入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乡镇村居摸实情,与执法人员、调解骨干、基层群众座谈交流,分析研判基层所需、群众所盼和工作症结。抓借鉴,到浙江专题考察综合调解工作,积极借鉴抚宁、卢龙实践经验,包括其他县区、其他地市综合调解、行政执法监督成功经验。抓会商,邀请省司法厅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多次给予面对面指导,邀请抚宁区委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就改革措施提意见,局机关反复研究打磨,全市综合调解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顶层设计更加科学,实施举措更加灵活,提出的综合性、一站式、立体化调解平台体系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成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基本保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实施方案不断改进,制度机制从最初的5项调整为9项,最终完善为联席会议、争议协调、投诉举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15项制度机制,构建形成了分工科学、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现了对执法全要素、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的闭环监督管理。
三是聚力推进支点,更加突出基层落实。决策部署的关键是落实,而落实改革任务的关键支点在基层。抓融合,将2项省级改革试点融入我市建立“北京不去、河北不聚”工作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项目任务一起部署、一并推进、一体落实。抓督查,联合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逐县区督导检查综合调解改革进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协助整改。采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示卡、案卷评查、调研检查等方式,督导整改各类问题241个,协助省司法厅专项监督检查我市行政执法领域工作,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得到省检查组充分肯定。抓创新,聚焦改革试点基层落实全覆盖,逐县区、乡镇、村居推进综合调解平台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民调、信访、行政、诉讼“多调合一”无缝对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预防成效明显,打造形成全市域1小时综合调解服务圈成果做法,先后被《河北日报》、省委党建办、省司法厅编发推广。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县直行政执法机关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抽调专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封闭式集中评查工作得到丁伟市长批示肯定,反映法治建设改革的《秦皇岛市聚力“四项基础” 积极担当法治河北建设排头兵》在省《“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经验做法汇编》刊发推广,省司法厅日前通报考评结果,市司法局2项省级改革试点获评“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