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拍卖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1-134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拍卖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拍卖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8月31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检查拍卖企业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拍卖师数量、经营场所等;
2、检查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和从事文物、公物拍卖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3、检查拍卖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等是否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4、检查拍卖活动收取佣金比例、缴纳税金等经营情况,企业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检查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后,是否存在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情况;
6、有无出租、转让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与竞买人恶意串通,违规发布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当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采取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7、是否按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统计报表。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2021年1月1日前已成立状态的拍卖企业。
(二)抽取比例
按6%的比例抽取。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局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市局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实施对市本级抽取对象的现场联合检查,并分别负责对各县(区)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并按登记机关进行派发,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涉嫌违法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市局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负责协调拍卖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密切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