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3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74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861号建议的答复
富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老人医疗生活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我市加快推进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全市近6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市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2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8个,乡镇卫生院75个,村卫生室2162个,医疗覆盖率100%,基本达到了老有所医的条件。推动全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国医堂,全市已建成国医堂75家。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我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实体,采取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的形式在社区内开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就近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5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2个日间照料服务站(点),覆盖所有城市街道。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具备日间照料、医疗保健、配餐配送、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务功能,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大对居家养老的扶持。一是在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补贴上,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8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支持。二是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燃气、取暖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政策。三是要求有条件的县区对困难老年群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补贴政策,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18日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