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明带队督导检查综合调解工作 加快推进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改革试点任务
发布时间:2021-09-1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及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622
刘建明带队督导检查综合调解工作
加快推进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改革试点任务
近日,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建明带检查组深入抚宁、卢龙等县区督导综合调解改革工作,深化推进省级改革试点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更加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此次督导检查由市委深改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季,市司法局副局长许跃福、四级调研员李化兴等参加了督导检查活动。
督导过程中,检查组采取实地踏查、座谈汇报、谈心交流等形式,认真听取了抚宁区、卢龙县综合调解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先后查看了抚宁区台营镇、大新寨镇和卢龙县陈官屯镇、刘田各庄镇、后双庙村、燕窝庄村综合调解体系建设、机制运转情况,实地了解了有关负责同志、专职调解员、基层群众的工作体会和实践感悟,并就解决现实困难、深化改革工作、推广典型经验沟通交换了意见。
与县区有关人员座谈时,刘建明充分肯定了抚宁区在综合调解体系建设先行先试、综合调解抚宁模式实践探索,卢龙县在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调吧”“调解小院”特色品牌创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推广抚宁综合调解经验,以人民调解为先导推动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自主改革项目,不仅确定为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还被列为全省政法改革创新点。今年3月召开全市综合调解现场会,全面部署以人民调解为先导的大调解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抚宁、卢龙等县区积极主动作为,在去年取得实践经验基础上,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抓改革解难题,在推进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纠纷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综合调解的防线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刘建明强调,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综合调解提质增效、圆满完成大调解体系建设改革试点任务,对于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必须着力在抓规范、聚合力、树典型、求实效上多下功夫。一是把握调解的核心。调解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双方握手言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无论是用情、理、法等哪种形式进行调解,都要围绕这个核心开展工作。二是提升综合的效益。调解工作不能单打独斗,要融合各方力量,调度区域内资源,加强诉调、访调、警调有机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形成调解合力。三是夯实信任的基础。注重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有威信有公望的村镇干部、行业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让群众信服。同时,强化关爱措施,科学以案定补,让调解员感受到工作信任。四是强化为民的理念。注重培育爱民情怀,让调解员讲经典调解故事,让专业律师讲调解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有热情、有爱心、有事业心的调解队伍。五是融入法治的内涵。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综合调解各项制度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逐步推动调解纠纷从注重公序良俗向注重遇事找法转变,最终实现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六是加大宣传的力度。各县区、各乡镇在调解工作中有实践、有创新、有成效,要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突出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法规、综合调解工作成效、优秀调解员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推动实现综合调解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根据全市综合调解试点工作联合督导检查方案,本次实地督导将逐县区调研综合调解体系建设、机制运转、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形成督导检查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