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8-2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1-324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引导企业依法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今年8月1日-11月30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行动。
清理对象
2019、2020 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清理方式
坚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原则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一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公示义务,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且不再继续经营的企业,提醒其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后果,引导其依法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三是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行动,将全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夯实全市企业基数。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努力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