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8月27日起,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发布时间:2021-08-26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1-171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文件要求,我市自2021年8月27日起,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后,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为每人份60元(原80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最高限价为25元(原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最高限价为15元(原20元)。
市医保局同时印发文件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混合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