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2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988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决策部署,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增强做好衔接资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保持财政支持总体稳定。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合理安排本级财政投入规模,确保投入达到省投入政策要求。严格资金使用,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三是明确管理职责。研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强化市、县区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严格对行业主管提出的绩效目标审核,会同审计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自评进行抽查。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定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职能负责细化明确本部门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衔接资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