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1-08-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987

一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财政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系统功能模块,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化、透明化,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实现采购规范和采购效率的“双促进、双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确保政府采购各程序环节依法合规。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失信结果运用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查全市741家采购单位1324个采购项目,督导5家单位6个入围类项目终止合同并限期整改完成。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综合考虑项目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选择是否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