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1-08-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987
一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财政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系统功能模块,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化、透明化,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实现采购规范和采购效率的“双促进、双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确保政府采购各程序环节依法合规。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失信结果运用,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查全市741家采购单位1324个采购项目,督导5家单位6个入围类项目终止合同并限期整改完成。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综合考虑项目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选择是否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