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下放《边境通行证》行政审批权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456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窗口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此表由窗口提供),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有代办需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二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若带领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边境管理区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办证机关出具审查意见后当场办结,证件免费办理。
注: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原秦皇岛市公安边防支队)仍可暂时受理市区内群众证件办理业务,过渡期至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