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1〕30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440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5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一、一类项目(年度内力争提请审议项目)10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

1.《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

由山海关区政府负责起草,目前正在审查过程中,拟于815日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

昌黎县政府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1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政府规章8项。

1.《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共同起草,市司法局指导推进,3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

由市海洋渔业局负责起草,4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秦皇岛市排水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秦皇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8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6.《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9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7.《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9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8.《秦皇岛市政府立法规定》。

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三类项目(调研项目)4

1.《秦皇岛市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继续调研。

2.《秦皇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由市住建局牵头调研。

3.《秦皇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调研。

4.《秦皇岛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调研。

上述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保证起草质量,如期完成任务,市司法局要提前介入,抓好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