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1〕30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440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一、一类项目(年度内力争提请审议项目)10项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
1.《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
由山海关区政府负责起草,目前正在审查过程中,拟于8月15日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
昌黎县政府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1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政府规章8项。
1.《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共同起草,市司法局指导推进,3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
由市海洋渔业局负责起草,4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秦皇岛市排水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秦皇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8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6.《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9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7.《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9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8.《秦皇岛市政府立法规定》。
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三类项目(调研项目)4项
1.《秦皇岛市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继续调研。
2.《秦皇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由市住建局牵头调研。
3.《秦皇岛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调研。
4.《秦皇岛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调研。
上述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保证起草质量,如期完成任务,市司法局要提前介入,抓好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