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9〕114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61
有关区财政局:
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174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重点支持村庄道路硬化)及其他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述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专项资金分配表 | ||
区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合计 | 5258 | |
抚宁区 | 3061 | 困难地区整县推进 |
海港区 | 25 | 厕所改造 |
北戴河区 | 2000 | 乡村振兴示范区 |
山海关区 | 172 | 厕所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