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8〕76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43
抚宁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18〕148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80万元,专项用于你区平市庄林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该项资金预算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你区要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