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9〕46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36
有关区财政局:
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28号)文件,现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河长制工作奖补,具体资金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1。
请按照我省河长制工作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及》河北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6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合计 | 城区河流重点河段清淤 | 河道岸墙修复及护栏更换工程 | 潮河、护城河治理 |
海港区 | 20 | 15 | 5 | |
山海关区 | 222 | 10 | 5 | 207 |
北戴河区 | 15 | 10 | 5 | |
合计 | 257 | 35 | 15 | 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