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9〕84 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27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121号),现对《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秦财农〔2018〕971号)下达的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科目。
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金额 |
合 计 | -102 |
抚宁区 | -80 |
海港区 | -5 |
北戴河区 | -12 |
山海关区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