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9〕3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23
为支持你区农业产业项目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冀财农〔2019〕26号)文件,现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6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任务清单另行下达。
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合计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130125) | |
现代农业园区 | 农业深松 | 农业对外开放 | ||
小计 | 379 | 100 | 39 | 240 |
抚宁区 | 169 | 100 | 29 | 40 |
海港区 | 40 | 40 | ||
北戴河区 | 60 | 10 | 50 | |
山海关区 | 40 | 40 | ||
市开发区 | 20 | 20 | ||
北戴河新区 | 5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