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18年、下达2019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212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17

区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等要求,根据冀财社〔201975 文件,结合你区上报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数据,现结算2018年和 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科目第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 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中核算。

二、你区收到该项资金后,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 手中,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结算2018年、下达2019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结算2018年、下达2019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结算2018

下达2019

本次合计

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数 (人)

实际支出

t已下达

结算资金

期初数

期末数

海港区

37772

38665

3782. 6

3953

-170. 4

60

-110. 4

山海关

12803

13110

1328

1347

-19

20

1

北戴河

13275

13925

1431. 7

1381

50. 7

22

72. 7

开发区

5052

3607

350

590

-240

6

-234

北戴河新 区

1 3825

14348

1482. 8

1441

41. 8

22

63. 8

抚宁区

63117

65028

6743. 5

6631

112. 5

101

213. 5

合计

145844

148683

15118. 6

15343

-224. 4

231

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