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19年、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278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89

各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人社规20192号)文件要求,按照你区报送的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表,结合你区参保缴费和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实际情况,现就结算2019年、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结算2019年资金        万元(2019年应下达你区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含缴费补助    万元、基础养老金   万元,高龄补贴   万元,已下达    万元),预下达2020年资金     万元。

2.此项资金是市级补助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00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中核算。

3.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你区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2019年2020年下达数本次下达合计备注
应补助已下达结算
小计缴费补助基础养老金高龄补贴
北戴河新区72.41 25.67 42.78 3.97 79.54 -7.13 74.69 67.56 
海港区198.44 74.10 114.41 9.93 213.34 -14.90 204.66 189.76 
抚宁区325.61 110.57 196.90 18.14 354.36 -28.75 335.82 307.07 
北戴河区67.74 21.79 42.19 3.76 73.08 -5.34 69.86 64.52 
开发区18.29 7.17 10.18 0.94 26.94 -8.65 18.86 10.20 
山海关65.03 22.28 38.97 3.78 71.21 -6.18 67.07 60.89 
合计747.51 261.58 445.42 40.51 818.47 -70.96 770.96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