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7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53
县(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冀财社〔2019〕45号),按照财社〔2015〕229号和冀财社〔2017〕89号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河北省监管局审核确认的2018年6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018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和你县(区)2018年贫困人口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新增资金申报情况,现结算你县(区)2018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含省属大学生补助资金、以前年度应补助资金),结算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医疗保险部分新增资金 万元,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和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医疗保险待遇新增支出。
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第210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相关科目。
请你县(区)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将资金拨入财政专户,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 |||||||||
县(区)名称 | 2018年应下达资金 | 结算以前年度资金 | 2018年应结算贫困人口新增资金 | 2018应下达补助资金合计 | 2018年已下达资金(含贫困人口资金) | 本次下达资金合计 | 备注 | ||
小计 | 2018年应下达城乡居民补助资金 | 2018年应下达省属大学生资金 | |||||||
1 | 2=3+4 | 3 | 4 | 5 | 6 | 7=2+5+6 | 8 | 9=7-8 | 10 |
秦皇岛市合计 | 1022 | 0 | 1022 | 82 | 0 | 1104 | 1277 | -173 |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 97 | 0 | 97 | 82 | 179 | 89 | 90 | ||
秦皇岛市海港区 | 925 | 0 | 925 | 925 | 1188 | -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