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8〕819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48
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等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区2019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按《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入1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你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结合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本次拨付的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负担的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为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为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原8023部队等涉核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市县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北戴河区 | 333 | |
抚宁区 | 1593 | |
海港区 | 948 | |
山海关区 | 320 |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 | 352 | |
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135 | |
合计 | 3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