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8〕74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47
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冀财社〔2018〕86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该项资金收入科目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002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 上述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三、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市县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北戴河区 | 1422 | |
抚宁区 | 6782 | |
海港区 | 4051 | |
山海关区 | 1380 |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 | 1482 | |
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589 | |
合计 | 15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