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24
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18﹞11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 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与省、市、县(区)预算资金统筹使用。
二、请将此项预算指标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三、请你区结合当地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救助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管理,分类救助,统筹使用,分项核算。
四、请你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你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预算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预算指标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预算指标分配表 | ||
名 称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北戴河区 | 153 | |
抚 宁 区 | 1124 | |
海 港 区 | 1501 | |
山海关区 | 233 | |
北戴河新区 | 167 | |
开 发 区 | 138 | |
社会福利院 | 30 | |
救 助 站 | 505 | |
合 计 | 3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