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卡尔凯旋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7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21-918
卡尔凯旋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冀秦区备字[2021]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我公司现将该项目的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卡尔凯旋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东湖路 2 号,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厂区及租用爱利德公司厂区和盛森公司厂区。
5.项目投资:1200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保持现有生产规模实木复合门 9万套/年不变,新增生产规模原木门 4500套/年、柜体 18万平米/年、墙板 4 万平米/年。新增租用盛森厂区现有厂房建筑面积 32873.75 m2,占地面积 8574.75 m2。新租四号盛森厂房:将原有一二号厂房的一二层木工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中央除尘系统搬迁至租用四号盛森厂房二三层进行重新布局,新增两套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处理设备;四号盛森厂房四层新建免漆生产线及其配套除尘系统,五层新建原木门生产线,一层作为库房。 一二号厂房喷漆工序重新布局:二号厂房新建水性喷漆生产线,在二号厂房楼顶新建一套 26 万风量水性漆 VOC 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对原有油漆喷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对原有两套 VOC 处理设备及除尘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即一号厂房楼顶新建一套 12 万风量沸石转轮+CO 废气处理设备,二号厂房楼顶新建一套 17 万风量VOC 催化燃烧处理设备,一二号楼中间临一号厂房侧新建一套 13 万风量 UV 除尘设备。 三号爱利德厂房:新增柜体及墙板生产线,利旧使用现有除尘系统,新增一套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处理设备。
7.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情况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开发区东湖路 2 号,厂区占地面积 23401.48m2,租用爱利德公司厂区8998.93m2,设计年生产实木复合门 9 万套/年。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①废气治理措施情况
一号厂房、二号厂房和租用爱利德厂房木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中央除尘系统处理,中央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一号厂房含尘废气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二号厂房含尘废气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租用爱利德厂房含尘废气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
一号厂房涂胶、压平、封边及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一套VOC 处理装置(水帘+喷淋洗涤+除雾+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废气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
二号厂房涂胶、压平、封边及喷漆、烘干、UV喷涂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租用爱利德厂房涂胶有机废气,一并收集至一套VOC 处理装置(水帘+喷淋洗涤+除雾+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废气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
一号厂房和二号厂房的UV辊涂线有机废气及砂光机含尘废气,收集至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
一号厂房和二号厂房漆后砂光打磨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一号厂房打磨房粉尘由打磨房一侧引风进入滤芯中处理,净化后废气返回车间无组织排放;二号厂房打磨房粉尘由打磨房底部引风进入水池中处理,净化后废气返回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情况
现有工程用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统一提供。生产用水中水帘喷漆用水、漆后打磨除尘用水,絮凝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洗涤系统用水,絮凝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噪声治理措施情况
现有工程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噪声经过车间阻隔,并采取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标。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情况
现有工程木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刨花、木屑,木工除尘过程收集的除尘灰,由木材厂家回收;凝聚剂、絮凝剂和絮凝助剂的废包装桶,生产厂家回收;水性漆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水性漆桶,生产厂家回收。
有机废气处理过程更换的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漆后打磨除尘灰,水浴除尘污泥,各类胶的废包装桶,各类油漆的废包装桶,擦漆废抹布,水帘喷漆漆渣,稀释剂和固化剂废包装桶,UV 辊涂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弃 UV 灯管,以上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东湖路 2 号
联系人:董贺明 联系电话:13933565299
电子邮箱:5052034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秦皇岛鑫正环保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13133524923
电子邮箱:zhuguang2651@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