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01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1-154
我市医保系统将于2021年4月30日20:00起停止运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2021年5月16日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具体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为保障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
(一)门诊就医。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划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二)住院就医: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先按自费方式办理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转为医保住院,补划卡办理出院结算;参保人员在停机前已办理了医保住院但未办理出院的,暂不办理出院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划卡办理出院结算。
(三)药店购药: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先由个人垫付购药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购药药店补划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二、参保人员到异地就医
(一)转外就医入院。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无法通过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进行备案,可直接去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自费方式办理住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进行补办备案,经就医医疗机构同意后,可转为医保住院。
(二)转外就医出院。系统停机期间,转外就医需要出院的参保人员可与就医地医疗机构沟通,暂缓办理出院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再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直接结算报销(未备案的需要先补办备案手续),否则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如在系统停机期间已经在就医地按自费方式完成出院结算的,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收费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处方底方,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销停机期间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时,可不提供异地备案手续。
(三)待遇享受标准。系统停机期间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均按正常办理备案人员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四)长期异地变更。系统停机期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将不能正常进行,有变更需求的请待新系统上线后办理。
三、门诊慢性病
4月新增评定通过人员,系统停机期间可通过评定医疗机构查询评定结果。系统停机期间的费用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划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说明:停机期间按自费方式完成医保结算的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在定点医院或药店无法通过补划卡结算垫付的门诊(含门诊慢性病)购药、药店购药费用的,可持收费发票、费用明细、处方底方、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在定点医院无法通过补划卡结算垫付的住院费用的,可持收费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处方底方,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三、生育保险
系统停机期间,计划生育、产前检查、生产费用先由参保职工个人垫付,待系统上线后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异地生育备案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手工办理。
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大家的医保需求,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医保电话咨询服务中心:5912333
市本级:职工3262775 居民3262820
海港区:职工3551505 居民3551376
山海关:职工5137750 居民5137717
开发区:职工3926278 居民3926712
北戴河:职工4186076 居民4185567
青龙县:职工7861219 居民2698935
卢龙县:职工7209063 居民7209172
抚宁区:职工7129552 居民7129505
昌 黎:职工2039157 居民5964399
北新区:职工3592602 居民3592638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