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30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冀财社〔2019〕74号的规定,现下达你县(区)中央财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各县(区)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下达2020年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
下达2020年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经费预算分配表
市县名称 | 2018年末待遇领取人数 | 补助额 |
北戴河新区 | 14348 | 1485 |
海港区 | 38665 | 4001 |
抚宁区 | 65028 | 6730 |
开发区 | 3607 | 373 |
北戴河区 | 13925 | 1441 |
山海关 | 13110 | 1357 |
合计 | 148683 | 15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