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27
各区财政局、医保局:
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冀财社〔2019〕116号文件,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 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第2101301类“城乡医疗救助”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区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要明确分工,医保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填报工作,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审核备案,市医保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
附件:
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表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