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举措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1-01-2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1-300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与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结合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情况,预计123-26日,我市将出现以一次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过程。1月22日,市政府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月23日8时至27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移动源、面源等污染管控举措以及应急减排举措,强化应急监管。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共出动1884台(次)车辆、出动执法人员5262人(次),督导检查1372家(次)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督导检查工地1178个,督导检查裸露地面、餐饮单位、港口泊位、进港船舶等共计 2751个,共发现污染问题206个(其中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9个,扬尘问题90个,其他问题107个),已完成整改195个,整改率为94.6%。对2509辆车开展路检路查,发现超标车辆并劝返157辆,道路遗撒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