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1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建议字〔2020〕1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392

侯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快出台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省人社厅、工信厅、财政厅、税务局、国资委、政务服务办公室,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各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金融办、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国资委、行政审批局,人行秦皇岛中心支行,秦皇岛银保监分局认真研究,力求实效。

一、关于“实行援企稳岗”的建议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我市出台《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紧急通知》(秦人社〔20209号),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的2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按照6个月的秦皇岛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二是推动清欠账款。我市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成立了清欠工作专班,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设立举报电话,从组织和制度上保障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到2019年底共完成清欠任务11072.62万元,占应偿还总额的94.86%。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剩余欠款计划今年4月份清欠完毕。三是加大对受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我市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秦政字〔20203号),出台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支持相关重点项目、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十项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印发《关于开展连续生产和准备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摸底调查的紧急通知》,坚持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了解掌握连续生产和准备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致全市工业企业和工业企业员工的倡议书》,宣传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截至31日,全市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74家,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391家)的95.7%

二、关于“强化财税扶持”的建议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机关有关疫情期间对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进一步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至28日。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自20201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三、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的建议

27日,我市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强化金融服务相关措施》(秦金字〔20201号),充分发挥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抗击疫情期间支持社会民生、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的关键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撑,为社会民生提供金融保障:一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为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提供多层次资金支持。二是保障信贷供给,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三是压降融资成本费率,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抗击疫情时期的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四是对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无还本续贷,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加大疫情防控领域信贷支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六是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联系,在自身发放贷款的同时,为政策性银行办理转贷款业务。七是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政策灵活、层级少、链条短的优势,扩大受益企业范围,降低企业续贷成本,切实缓解企业短期融资困难。开辟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特别是对有资金需求的疫情防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优先审批、快速放款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八是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加强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用户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提供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九是提升对受疫情影响人群的金融服务能力。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防控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保险机构优先处理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做到应赔尽赔。十是完善疫情防控期相关金融服务建立容缺等相应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所提供资料、手续不齐全等情况,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不直接退回,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跨网点受理等措施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十一是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意见反馈。截至2月下旬,秦皇岛市各银行业机构累计对128家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16.15亿元。

四、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建议

我市坚持以高质高效审批服务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以下几项举措在疫情期间为企业做好服务: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鼓励引导企业及办事群众实行线上办理,对线上申报、线下受理的事项,采用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减少群众往来次数,实现“不见面审批”。二是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审批事项,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特事特办、即来即办。三是拓展“指尖办”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冀时办”APP和“秦快办”小程序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平台功能建设,梳理办理量大、群众呼声高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群众移动端“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约、网上反馈”。四是推行现场核查“简易网络视频验收”。针对加油站、药店等涉及保障民生、确实急需办理的审批事项,推行以“企业信用+承诺制”为前提的信任审批。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做出承诺并按照验收要求自行拍摄视频影像资料,审批人员进行“简易网络视频验收”,网络审核合格的审批事项可先行发放临时电子证书(有效期三个月)。疫情过后集中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换领纸质许可证书。对于确需开展现场核查的审批事项,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网络或手机APP召开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评审。五是延期办理许可证换证手续。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部分事项办理期限自动顺延,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部分设立、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可电话申请延期办理并延长时限。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32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 (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