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1-247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工作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加强组织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根据人员分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为提高教育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领导基础。
通过政务公开机制的完善,把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并取得了新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奖助学金政策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我局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车安全、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范、教育收费情况、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主动公开。夯实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教育领域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重点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5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10.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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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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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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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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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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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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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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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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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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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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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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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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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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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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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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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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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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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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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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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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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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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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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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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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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做了工作没有公开而不为群众所知。三是在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学校工作宣传和透明度。六是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