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秦皇岛市参保人在不同级别医疗 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了

发布时间:2020-12-25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0-130


2021年起秦皇岛市参保人在不同级别医疗

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了

 

12月22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迈出了坚实一步。

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再区分住院次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起付标准大幅降低。

一、我市直接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含与外市签订定点协议医疗机构)。

(一)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

(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500元。

二、报销比例。

(一)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在职95%,退休96%;二级医疗机构为在职92%,退休95%;三级医疗机构为在职87%,退休92%。

(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0%。

三、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城镇职工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在职90%,退休91%;二级医疗机构为在职87%,退休90%;三级医疗机构为在职82%,退休87%。

(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5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调整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参照表

 

医疗机构

城镇职工标准

城乡居民标准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直接定点一级医院

600

在职95%

退休96%

100

90%

直接定点二级医院

700

在职92%

退休95%

500

75%

直接定点三级医院

800

在职87%

退休92%

1500

60%

 

医疗机构

城镇职工标准

城乡居民标准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一级医院

600

在职90%

退休91%

500

70%

异地就医二级医院

700

在职87%

退休90%

1000

60%

异地就医三级医院

800

在职82%

退休87%

20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