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旭宇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02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20-777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技改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南区东二环1号
3、建设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秦皇岛旭宇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10月通过秦皇岛市环保局审批(秦环审[2012]11号),并于2013年9月通过秦皇岛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秦环验[2013]9号)。《有机废气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通过卢龙县环保局审批(卢环评[2016]1号),于2017年7月通过卢龙县环保局竣工验收(卢环验[2017]26号)。2016年11月,企业进行了燃煤锅炉改造,即导热油炉由燃煤改为燃兰炭,并于2017年4月通过卢龙县环保局、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龙县工信局现场验收。《生产有机废水、废气浓度治理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通过秦皇岛市环保局卢龙县分局审批(秦环卢分环评[2018]16号),2018年12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秦皇岛旭宇树脂有限公司导热油炉兰炭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秦环卢分环评[2019]14号),2019年9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目前旭宇树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30324561621566001P,有效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止。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①废气:
加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碱水洗涤治理设施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苯乙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生产废水经天然气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苯乙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套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 号)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②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③噪声:
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砖混结构隔声房内,建筑隔声,再经距离衰减,东、南、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4类标准。
④固废
废弃包装袋及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布袋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过滤工序残渣、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5、建设项目内容:
本次技改的主要内容为:①产品结构及原料种类调整。由年产3万吨邻苯树脂改为年产2万吨邻苯树脂、1万吨双环树脂,总产能保持不变;②设备情况进行调整。将储罐区现有一备用储罐改为双环液体储料罐,生产车间三楼醇料备用储罐改为双环计量罐;③新增1套自动灌装设备,新建1套液态顺酐储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秦皇岛旭宇树脂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经理 18601268888
通信地址: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南区东二环1号
邮 编:066499
邮 箱:qhdxycl@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河北金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mUdmzArnonKprpeWK3ufQ
提取码:lw4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