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341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我市城市区新增设及限速值变更和原通告的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统一通告如下: 一、秦皇岛市城市区新增智能卡口测速违法抓拍点位
1、机场快速路赤洋口三村路段,限速值80km/h。 1、“251省道258公里750米处(王木庄)至263公里770米处(老关峪)路段(双向),标准区间里程5.1km,原限速值80km/h”变更为“限速值70km/h”。1、滨海大道赤土山桥路段至滨海大道金屋浴场龙门架路段,校准区间里程4.8km,限速值80km/h; 2、滨海大道金屋浴场龙门架路段至滨海大道野生动物园路段,校准区间里程3.4km,限速值80km/h; 3、森林逸城过街天桥路段至开发区高速口路段(单向),校准区间里程13.7km,限速值80km/h; 12、102国道316公里300米处(新102国道北张庄村路口),限速值70km/h; 13、山海关102国道西张庄村路段,限速值70km/h; 16、北戴河高速引线14KM处,限速值80km/h; 17、宁海大道牛头崖管理处路段,限速值80km/h; 18、宁海大道大乐安寨桥路段,限速值80km/h; 21、海岳路兴凯湖桥南500米路段,限速值80km/h; 22、机场快速路太平庄村路段,限速值80km/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新增和限速值变更的2处测速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20年 12月10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