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03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0-116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负责传递党和国家机密文件及文书,负责绝对保密、安全、快速通信职能的机动车辆,通常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和特急文件取送。
应急用车:是指负责处置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严重社会危害的,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它紧急事件和公务的机动车辆,通常用于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包括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需要紧急处置的公务。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 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机要通信;
(二)应急公务;
(三)执法办案:
(四)有公函的公务接待和紧急接待活动;
(五)去市区外的公务活动;
(六)组织系统大型会议、参加当天内通知的紧急会议;
(七)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对公业务;
(八)领导安排的其他紧急公务。
第四条 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公务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和节假日期间封存制度。
第七条 逐车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和使用登记表,严格登记车辆使用记录,包括车辆行驶里程、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内容。按照车辆运行费用科目和使用情况详实记录各项信息,做到用车登记、有车有账、凭单出车、一车一卡。
第八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审批流程
(一)申报。车辆维修、保养、保洁、投保、年检等一律先申报,填写《车辆运行维护项目审批单》(附件2),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维修、保养。公务用车需在指定的车辆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未经批准或不在指定单位维修、保养的一律不予报销。经办人要全程监督,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维修任务。在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改变和增加维修、保养项目,对擅自改变和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支出的费用不予报销。确需变更或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的,现场先向办公室口头报告,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维修、保养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经办人返回单位后补办审批手续。
(三)确认。车辆修复、保养后,驾驶员要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结果进行验收,确认后签单。
(四)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后,厂家开具发票,须附修理项目单和审批单,由办公室安排办理结算,经局领导批准后报销。
(五)车辆加油。车辆加油须到指定的成品油供应企业所属加油站加油,局办公室负责按照一车一卡制统一办理加油卡,每次加油后由经办人员记录车辆里程、油品型号及加油升数。
第九条 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因司乘人员违章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而造成车辆违章扣分、损失、报废、丢失等情况,司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附件:1、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审批单
2、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车辆维修、保养、保洁、保险审批单
秦皇岛市医保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审批单
使用时间 | 用车部门 | ||||
用车事由 | |||||
出行路线 | |||||
驾驶员 | 车 号 | ||||
乘坐人 | |||||
办公室 审 核 | |||||
领 导 审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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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审批单
使用时间 | 用车部门 | ||||
用车事由 | |||||
出行路线 | |||||
驾驶员 | 车 号 | ||||
乘坐人 | |||||
办公室 审 核 | |||||
领 导 审 批 |
附件2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车辆运行维护项目审批单
年 月 日
申请车辆 | 申请人 | ||
申请项目 | |||
申请事由 | |||
预算金额 | |||
办公室 审 核 | |||
领 导 审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