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0-362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进程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将乡村卫生一体化纳入2020年秦皇岛市25项民生实事之一,专门召开会议协调调度推进,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在强化政策引导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我委联合大督查组、市改革办和两办督查室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通报进度

一、关于“村卫生室现状和村民就医现状”方面

我市现有75个乡镇、2240个行政村,现有村医医生2798人,已有2140人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针对村医老龄化严重、知识陈旧、收入待遇低、无养老保障成为常态,乡镇卫生院对村医的指导、财务支持很有限,部分村卫生室形同虚设,其医疗服务普遍存在着家庭作坊式管理、乡村医生青黄不接和村卫生室公益运行缺乏保障等问题。一是我委建立村医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实行村医“乡聘村用”,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原则上村医年龄不超过60周岁,确因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对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群众信赖的村医经考核合格后可予以返聘。二是为优化村医年龄和知识结构,2020年,我委委托市卫生学校定向培养村医300人。三是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实行绩效工资制,村医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或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构成,要求各县区要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照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支付给村医。本着“多退少补”原则,各县区每月至少预付每名村医不低于1000元生活费。村医收入不低于本县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标准部分由县区财政补齐。四是对纳入一体化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村医,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五是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原则上每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专项运维补助经费,费计提产权卫生室由各县区制定补助标准。

二、关于“启动村医身份转变机制,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

一是已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我市25项民生实事专项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也成立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细则。二是我委为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出台《秦皇岛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细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人员、工资、财务、药械、业务、管理、准入退出、培训教育、绩效考核、奖惩、信息化共“十一”统一。

三、关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筑牢“区域医共体”网底,构建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医疗格局”方面

一是我市以山海关区为试点,深入推进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健工体建设。采取“4+2”模式,推动市第一医院与山海关区医共体成立紧密型医疗健共体,“4”即市第一医院、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四级统管、一体化管理,“2”即基层智慧医疗助理管理系统、中国高血压联盟。通过建立以医疗集团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慢性病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切入点的市、县(区)、乡、村四级数字化互联互通健工体管理机制,使患者在村级即可享受实际专家的诊治,医保基金实现跨区域、统一打包付费,实现人员互动、利益关联、一体化管理,形成纵向到底的医疗管理系统,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辆巡诊车,并成立专门团队,每周对所辖村巡诊一次。逐步统一村卫生室HIS系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全乡镇和县级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