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发〔2019〕3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3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省政府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衔接取消,对省政府下放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衔接。为确保取消和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取消和下放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于下放的许可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承接落实,确保审批工作正常进行。
二、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和下放事项涉及到市政府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改或废止。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同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宣传,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应下放未下放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秦皇岛市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共11项)
2.秦皇岛市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共2项)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