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6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0-340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基础性作用。去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共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2955件,调解成功12539件,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转刑4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6起,调解疑难复杂案件707件,在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生产生活困难,避免了大量刑事案件、异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市涌现出一大批全国模范调委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秦皇岛市医调委两次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我市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个,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6个。
一、注重顶层设计,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网络体系
2014年11月,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秦发〔2014〕17号),2016年1月,联合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秦中法发〔2016〕1号),2016年7月,联合市综治办、市中院、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秦司〔2016〕16号)。今年,市政府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秦皇岛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秦政发[2020]7号);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秦司字[2020]23号;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秦皇岛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秦司法字[2020]19号,市司法局积极协调运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调解员队伍,增加专业人员力量,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新社会治理的积极效应。
二 、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基础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共有8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全市规范化达标所达到80%,位居全省首位。市司法局每年组织基层基础集中联查活动,深入各县(区)司法所规全面检查规范化建设情况,通过县区相互观摩学习,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二是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近年来全市各地积极探索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发挥调解能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已建个人品牌调解室9个,卢龙县建立了潘庄镇“久和”个人调解室,海港区建立“曹小刚人民调解工作室”,抚宁区建立了深河乡“殿霞”个人调解室,北戴河区建立了“海龙调解室”、“小果头调解室”、“雁林调解室”“文丽调解室”“何鹏调解室”“杨娜调解室”6家个人品牌调解室。北戴河区充分发挥和利用调解员在当地人熟、地熟等优势,打造人民群众心中“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品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北戴河车站村小果头调解室成立5年来,已调解矛盾纠纷120余起,口头调解多达200余起,至今为止车站村没有民转刑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卢龙县潘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久和调解工作室主任张久和,截至目前,调解民间纠纷30多起,其中正式立卷有12个案件,该调解室已经成为卢龙县“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及海港、抚宁2区培育5个以上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其他各区培育2个以上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医疗、交通、旅游、教育、消费、环保、物业等重点领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1个。市医调委2012年成立以来,共调解医疗纠纷案件719件,赔偿金额6990元,调解成功率97%,经医调委调解的案件,无一反悔、无一再访、无一再闹,有效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在秦皇岛市联合召开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市创新工作经验。市道路交通和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6年来,累计调解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3280件,调解金额1.78亿元,履行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750万元。北戴河区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2014年成立以来,共受理一般性纠纷400余起,复杂纠纷30余起,全部调解成功,未产生过激社会矛盾事件和司法程序案件。旅游纠纷调委会以“快速、便捷、有效”为准绳,以“不让游客带着遗憾离开北戴河”为最终目标,全日24小时畅通旅游投诉平台,打造“行业矛盾纠纷受理负责人5分钟到现场、旅游纠纷调委会调解员15分钟到现场直面游客”、“一般纠纷立即协调解决且一日内有明确结果”、“重大纠纷调查过程不超过2日且7日内结案”的纠纷调解受理快速处理机制。四是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乡(镇)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普遍在乡(镇)村(居)调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切实为群众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基本建成并发挥作用。全市9个县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105个,建成率100%,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站建成2460,建成率100%,全市540名律师与2460个村(社区)全部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表彰活动。组织实施“百千万”大培训工程,对100名司法局(所)长、1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万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类培训,不断强化队伍素质。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两期全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 抓好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评析、旁听陪审、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每年通报表扬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增进人民调解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热情。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实效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月、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调解一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纠纷乡镇(街道)要落实包案人,及时就地解决。市司法局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中要求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启用矛盾纠纷“随手调”手册,统一填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纠纷台账。二是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启动实施以诉前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在卢龙、海港、昌黎、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部分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及信访部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北戴河新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6年12月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新区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440起,调解成功335起,其中84件调解协议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有力缓解了法院办案和结案压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卢龙县司法局在陈官屯派出所设立了首个驻所人民调解室,构建了司法调解与治安调解无缝对接的新型调解工作模式,实现排查、受理和调解一条龙服务,形成了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强大化解的能力的同时,通过矛盾纠纷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了源头性、苗头性问题的预警和化解能力。三是开展“民转刑”案件专题调研。去年,市司法局组织对2017至2018年度全市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54起命案进行了调查和研讨,完成了《关于2017年至2018年全市民间矛盾纠纷引发命案的调研报告》,从调研的情况看,因精神障碍、口角争执形成的矛盾纠纷突发式杀人案发生频繁,占总数的一半,特别是因家庭、婚恋矛盾引发的占三分之二。从涉案人员尤其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分析,除了行为人理性、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之外,是他们的心理疾病、心理障碍和心理脆弱,由之产生忧郁、绝望、愤怒、暴戾等过激反应,造成心态失衡、行为失控,导致命案爆发。为有效预防我市“民转刑”频繁发生,市司法局从去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了民间矛盾纠纷专项集中排调活动,主要以“民转刑”命案为重点,严防民间矛盾激化。为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市政法委和市司法局今年准备将流动人口协管员纳入所在地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发挥参与调解纠纷、提供情况信息等积极作用,有效防控“民转刑”案件发生。四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卢龙、海港、北戴河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微信群”便捷功能,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调解工作;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与海港区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实现无缝衔接,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网上诉前调解成为现实。今年降低疫情影响,省司法厅依托枫调理顺调解学院“云课堂”学习平台,举办人民调解员网络直播培训,市司法局组织视频培训授课。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