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餐饮企业中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248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在全市餐饮企业中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关于在全市餐饮企业中开展促消费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餐饮行业恢复正常经营,促进消费回暖,提振消费信心,释放积极的消费信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日—6月10日。
二、活动范围
(一)面向全市消费者及外地来秦消费者。
(二)面向全市所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堂食经营的餐饮企业。
三、实施办法
(一)奖项设置。由市政府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中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活动设置30元、50元、100元三种面值的电子消费券,其中,30元面值占70%、50元面值占20%、100元面值占10%。
(二)投放安排。
奖金共分两批次投放,中奖率均为15%。
第一批次为4月10日—5月10日。4月10日至4月20日为第一批次抽奖日期,投放奖金300万元,发放电子消费券约8.5万张,其中:30元7万张、50元1.2万张、100元0.3万张,消费券至5月10日前有效。
第二批次为5月11日—6月10日。5月11日至5月20日为第二批次抽奖日期,投放奖金200万元,发放电子消费券约5.6万张,其中:30元4.6万张、50元0.8万张、100元0.2万张,消费券至6月10日前有效。
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同步安排1000万元给予消费优惠参与本次活动。
(三)奖项兑付。
在每批次抽奖时间内,进入并关注秦皇岛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摇奖”-按钮-开始抽奖-弹出中奖页面。中奖后,电子消费券自动存入消费者微信-卡包-卡券。
每个微信号每批次有一次中奖机会,在抽奖过程中如第一次没有中奖,可再抽一次。电子消费券仅限店内堂食消费,每单仅限使用一张,不设找零、不可提现。电子消费券在促销餐饮企业中通用,结账时消费者出示电子消费券,扫描核销。由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负责10日内将奖金兑付给促销餐饮企业。
(四)企业申报。
参加促销活动的企业分两次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企业关注“秦皇岛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进入“餐饮促销”菜单-企业申报-上传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或法人本人银行卡等信息,企业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参加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产生后经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对外公布。
本活动不收取参与企业的费用。
四、责任分工
(一)市外事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事中、事后的监督指导工作。委托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负责活动的实施。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加活动餐饮企业的资格审核,加大活动期间对促销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三)市财政局负责500万元奖励资金和50万元组织实施经费的及时拨付,会同外事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第一批次300万元奖励资金于2020年4月10日前拨付到位。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信息发布,组织秦皇岛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晚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推介。市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在餐饮企业中进行宣传,参加活动的餐饮企业要在门店显要位置宣传活动安排、抽奖、兑付办法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