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性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244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秦皇岛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性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秦皇岛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性机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冀发改体改〔2020〕1814号)的安排部署,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经济活动主体作用,现就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性机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政府涉企政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建立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激发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振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打造更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高治理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范围
各县区、各部门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工作时,要征求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
(一)专项政策制定和行业规划编制要征求意见。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或行政管理部门要听取企业家意见和建议。
(二)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实施要征求意见。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政策、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起草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
(三)企业和社会关切问题要征求意见。对部分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涉企政策措施的,起草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涉及保密及敏感事项适当征求意见。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敏感事项、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适当听取企业家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各领域企业家咨询库。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外事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分别组织建立本领域、本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家咨询库,分别负责管理,建立企业家咨询库日常动态调整和年度全面调整轮换机制,确保企业家底数清晰。
(二)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渠道。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可以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或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参加交流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互联网线上线下载体,广泛听取企业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三)探索企业家直接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在符合相关程序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地选取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涉企政策起草工作,充分吸纳企业家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创新性地制定出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做到贴近实际、覆盖广泛、代表性强。
(四)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建立企业家意见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制度,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意见、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向企业家进行反馈和说明,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企业家提出建设性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加强涉企政策评估工作。涉企政策起草阶段,对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涉企政策实施后,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牵头组织由市工商联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事中事后评估。政策起草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的阶段性评估总结工作。
(六)健全涉企政策调整程序。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涉企政策调整前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在组织企业家代表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启动涉企政策调整工作。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按程序调整完善。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四、重点工作
(一)依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严格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政办发〔2018〕4号)有关规定,把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落实到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中。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以及律师协会意见贯穿起草全程,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市司法局不予审查或退回补充完善。
(二)发挥已有涉企法律保障工作机制作用。继续发挥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双服”百日公益行动所形成的良好工作机制,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为企业家提供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服务,为全市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法律保障。
(三)发挥政务服务平台在涉企政策制定中作用。充分利用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完善政企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监督举报。从企业反映问题中筛选涉及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线索,建立与涉企政策制定及执行部门对接反馈机制,及时交流沟通涉企政策制定问题,形成企业、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三方联动机制。
(四)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体系。由涉企政策文件起草、执行单位主导,采取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发布,主流媒体、党报报刊报道,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公开,移动客户端、自媒体、广播电视播报等形式,开展送政策下企业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五)开通监督举报渠道。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外事商务局分别负责监督本领域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执行情况,采取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电话、政务服务平台留言等方式,加强与12345热线对接,及时受理企业反映的政策执行不到位、选择性执行以及长期没有回应等问题,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关部门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后,应当主动介入,及时核实,查明原因,依法依规推动落实。
五、责任机制
(一)明确各领域综合牵头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工作。市工信局(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民营企业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涉及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市工商联、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相关工作。市外事商务局负责外商企业相关工作。各综合领域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别提出本领域落实方案,组织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内部职责和工作机制。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激发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内在动力,落实其主体地位和主导地位,按照“谁起草、谁执行、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家涉企政策制定部门内部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内部日常督导问询和审核制度。明确内设文审机构(建议办公室)及其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统筹,加强督导问询审核总结工作。二要把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部门内设机构的固定职责和必要程序,建立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本实施办法明确的范围,从文件研究起草、提交审议、出台实施、评估完善、政策调整等各环节予以落实。
(三)建立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与本领域综合牵头部门协调联络机制。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要主动与本领域综合牵头部门联系和协商,及时将需要邀请企业家的要求转达本领域综合牵头部门,由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组织,本领域综合牵头部门配合,做好征求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工作。相关落实情况定期报本领域综合牵头部门汇总。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建立协调联络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发改委将会同各领域综合牵头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情况调度工作,不定期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在涉企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落实企业家等情况,抽查出台文件征求企业家参与的备案材料,随机抽取企业家进行核实。
(二)加强经验推广工作。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外事商务局各领域综合牵头部门,做好总结推广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工作,通过适当方式对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共同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对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所提建设性意见建议获得市委市政府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各领域综合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褒奖表扬工作。
(三)强化县区工作落实。各县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要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向企业家听取意见和建议的程序性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