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0〕22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235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一、一类项目(年度内力争提请审议项目)9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

1.《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

由市发改委起草,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秦皇岛市砂质海岸线保护条例(草案)》。

由市海洋渔业局负责起草,5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7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秦皇岛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

由市旅游文广局负责起草,5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8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秦皇岛市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

由昌黎县政府负责起草,市司法局提前介入,预计年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政府规章5项。

1.《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6月份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拟于9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办法》。

201895日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因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内容,会议议定待机构改革完成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4.《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共同起草,市司法局指导推进,拟于12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秦皇岛市政府立法规定》。

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年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二类项目(预备提请审议项目)2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由山海关区政府负责起草,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二)政府规章1项。

《秦皇岛市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修改稿),由市公安局起草,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三、三类项目(调研项目)1

地方性法规草案1

《秦皇岛市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继续调研。

上述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保证起草质量,如期完成任务。市司法局要提前介入,抓好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