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376/2020-110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8

 

 

 

 

 

202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计划安排

(一)抽查时间。20206月至10月份进行抽查。

(二)抽查依据。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03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201505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

(三)抽查范围。市本级核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少于总量的8%进行核查(不含已抽查合格的机构) 

(四)抽查内容。

1.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2.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3.超越资质等级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4.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在30日内,未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

5.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少于2人的;

7.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工程款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的。

三、主要措施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实施抽查,使之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一是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文件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 二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二是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三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市场主体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重点是对本机构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完备、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漏洞、建章立制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网签备案等制度;三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