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376/2020-109


秦皇岛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开发企业:

    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2020622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秦皇岛市本级核发资质的1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8%的比例随机抽取了秦皇岛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开发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时从我局数据库中已抽取王合发、宋继业两名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622-1031日对本市级核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四)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在30日内,未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

(五)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少于2人的;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工程款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的。

三、提供检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

(三)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存放证明、企业对职工上个月发放工资明细表;

(四)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近三年开发项目证明材料及两书执行情况;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打孔装订组卷,统一用深蓝色封皮,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抽查结果的处置

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企业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企业信誉档案中,向社会公示。如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处理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法规科申请复核。

 

附件: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被检查企业名单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23

 




 

附件: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被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1

秦皇岛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2

秦皇岛市翔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3

秦皇岛市新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4

秦皇岛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5

卢龙县先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6

昌黎县龙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7

秦皇岛市金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8

秦皇岛市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9

秦皇岛市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10

昌黎县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11

秦皇岛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