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386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2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提案字〔2020〕7号 索引号ylbzj/2020-10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秦医保提案字〔2020〕7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86 号提案的答复
郭拥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统一全市救护车长途转运收费标准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市市场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冀价医〔2017〕102号)文件规定,我市救护车费最高指导价格为每公里2.5元(含来回里程),起价日间40元(7:00-19:00),夜间60元,起步价包含10公里。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比对了全国其他省份救护车费标准,我市收费标准在全国居于中等水平。由于救护车费仅适用于急救救护搬运,在实际执行中,不太不适用非急救长途转运收费。经调研,目前上海市明确界定了急救与非急救业务范围,将非急救业务从120急救系统中分离,建设独立的非急救人员、车辆、管理专业队伍,并开通非急救业务平台,更大化利用了现有医疗资源。北京市、湖南省采取城区外双方协商方式自主确定救护车长途转运价格。
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向省医保局及省卫健委进行了反映。据了解,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正在研究出台此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拟参照北京市、湖南省收费形式,以双方协商方式自主确定非急救救护车长途转运收费标准。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省局,加强与省医保局沟通协调, 并密切关注省局政策制定情况。待新政策出台后,及时向您回复。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加强救护车长途转运收费公示管理,规范救护车长途转运市场经营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急救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