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2020年阶段性减征缓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0-06-04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0-88

 

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市财政税务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决定自20202月至6,对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同时,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531日,已11712家参保企业减征单位缴费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6474.12万元,有10859家参保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45.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