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一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178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一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秦皇岛市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一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节水行动,确保全面完成到2022年全市节水工作目标,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4号)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刚性约束。从严控制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到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2%,用水总量控制在8.8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在5.7亿立方米以内。按照省、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明确县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取水许可为抓手,完善水资源有效管控、促进节约用水的最大刚性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可用水量的地方,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量的地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管制取用地下水,细化取水许可审查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不予批准的情形。对取水量较少的取水许可申请,探索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建设项目基坑降水必须采取帷幕灌浆等方式封闭基坑,未采取相应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取水许可,不得开工。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公共供水管网内规模以上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城镇公共供水主管部门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计划用水相关工作,提供城镇公共管网内用水大户、特种行业用水户用水信息。(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发展适水农业。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完善“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种”的适水种植制度,推广节水种植技术,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压减高耗低质低效作物。到2022年底,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种植规模,在实施108万亩的基础上,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实现全市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种植全覆盖,新增旱作雨养面积2.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工业节水。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引导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废水处理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安排市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围绕钢铁、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推广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加快创建节水型企业;推动工业园区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建立上下游用水户循环用水链条,推进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动节水型园区创建。到2022年,在钢铁、石化、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创建节水型企业,每个县区重点用水行业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比例不低于5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42%。(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创建节水城镇。降低管网漏损率,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入,到2020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内。加大节水型城市创建和县域节水社会达标建设力度,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到2022年底,各县区均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同步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大幅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全面推进城市再生水回用,结合需求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效率,到2022年底,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2%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开展用水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规模以上取水口监测全覆盖。2022年底前,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基本实现监测全覆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用水单位要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存原有监测记录;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水单位,按照省主管单位部署统一安装;用水单位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城镇公共供水主管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井灌区,全面推行“以电折水”计量,加密测算复核“以电折水”系数,提升农业用水计量精准度。完善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建成全天候的用水监控体系。县区要加强在线计量监控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探索用水审计试点工作,按照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对重点行业用水单位和用水大户开展用水审计试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
六、创新节水模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等措施,解决农田工程管护不到位、节水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积极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用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加大节水型高校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20年底前,各县区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统一领导。市有关部门结合任务分工和职责,按照“谁牵头、谁协调、谁督办”的原则,建立沟通会商、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节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节水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压实工作责任。依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动节水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区和有关部门,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县区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节水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发展一批技术领先、示范作用强的节水服务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基础研究,为掌握地下水资源、用水量、水位等状况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外事商务局)
十、完善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主导、水务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用水审计、用水户信用管理等有关制度。强化用水定额应用,依照全省用水定额体系,细化我市定额应用管理制度,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工作等方面严格使用用水定额,切实发挥定额导向和约束作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大财税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企业节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
附件:秦皇岛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秦皇岛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瑞书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铁林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郭爱民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杨志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士兆 市发改委主任
赵柏林 市工信局局长
刘红军 市教育局局长
王 强 市财政局局长
郭晓城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耀滨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源山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石兆旭 市住建局局长
陈宝奎 市水务局局长
纪振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文成 市外事商务局局长
郭拥军 市科技局局长
陈小虎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冯瑞平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刘瑞玲 市卫健委主任
孟慧明 市审批局局长
焦大伟 市统计局局长
陈建廷 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朱晓岭 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