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气象局关于公开灾害性天气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402470494/2020-63
秦皇岛市气象局关于
公开灾害性天气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的公告
为落实有关气象法律法规要求,准确传播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公众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现就秦皇岛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电视、广播: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广播电台。
二、网站:秦皇岛市气象局(he.cma.gov.cn/qhd)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www.12379.cn)。
三、微信公众号:“秦皇岛气象”。
四、微博:“秦皇岛天气”。
五、App:“12379”国家预警发布手机客户端。
六、语音电话:96121。
各类社会媒体要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传播行为,在传播过程中,必须使用气象部门官方发布的实时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内容,不得传播虚假、超过时效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气象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