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的 指导意见》座谈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0-04-26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357448/2020-44
4月24日上午,秦皇岛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大厦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座谈讨论会,各县区民政局主管社会救助工作的副局长、低保(社会救助)科(股)长参加,市民政局副调研员王建英、市民政局低保家庭状况核查认定中心主任向伟等参加,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长曾庆忠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由各县区民政局讨论发言,主要议题包括:家庭成员计入特例、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如何扣减、家庭财产核定适当豁免和赡养费的计算、一次性土地征迁补偿费如何计算、购房(新建)及装修或安置期租房成本应如何扣除、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家庭成员车辆情况如何界定、“高档非生活必需品”“高消费”等概念应如何界定等,各县区民政局重点围绕上述问题,在广泛听取乡(镇)、街道、村(居)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12月底,河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民〔2019〕102号),对下一步做好低保核查认定工作具有很强指导性、针对性,但文件在核查认定的一些具体问题上还不明确,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为更好地落实省民政厅(冀民〔2019〕10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秦皇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经市民政局赵怀木局长批准,我局召开了这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座谈讨论会。
会议还就秦皇岛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缺口和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等情况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