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安全环保文明祭祀综合管控的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160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安全环保文明祭祀综合管控的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4日   


2020年清明节期间

加强安全环保文明祭祀综合管控的措施


按照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为统筹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疫情防控、祭祀管理、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环保文明祭祀综合管控措施。

一、暂停聚集性祭祀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集中安葬等人员聚集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现严格的人数限制。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要加强安全管理,细化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二、严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为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生产、运输、保管、仓储等服务。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三、严禁露天焚烧方式祭祀行为。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特别是严禁在林地及周边、农村散埋坟地、城市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场所焚烧祭祀。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

四、推广应用新型祭扫方式。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在线服务。各县区要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代理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摒弃丧葬陋习,践行文明祭祀。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五、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区干部包乡镇、县区直部门包村、乡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制,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祀的综合管控工作。市(县区)直相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出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从快从严查处。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