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20-03-3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56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按照“全方位、无死角、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规范辖区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高企业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别是加强104家重点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全面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推进辖区环境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精心部署、深入摸排、精准研判,强化资金、人员、技术保障,确保工作落实落地。沿海县区要充分考虑陆源风险源对海洋环境影响,进一步细化风险识别、情境分析和差距建议,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并完善市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及饮用水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县区、工业园区和重点风险企业抓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结合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全面普查本辖区所有环境风险企业和重点风险单位,督促其完成应急预案并备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