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从严从快从重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发布时间:2020-03-20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40/2020-231
卢龙县森林公安局强化工作职责,采取超常规举措,严密巡查防控,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在重点村庄路口、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防火戒严令2000张,发放防火宣传单2万余份,结合广播、发送防火短信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效果,提高了群众防火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见灰就查、见烟就罚、见火就抓、宁拘不罚”的原则,对发现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重处置。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6起,行政拘留2人,罚款8000元,形成了强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