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20-03-16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44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3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处置工作调度会。
市生态环境局李玉辉副局长指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监管工作,是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污染事故的强有力措施,是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的有力抓手,是减轻执法强度、提高执法效率的有效手段,是环境执法机构、环境信息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责。
李玉辉强调,一要高度重视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务必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要统筹协调信息、执法、监测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自动监控设施监控平台数据的管理、审核和处置,要专人值守、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复核、依法查处,通过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压实企业在线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加强在线设施运维管理,优选运维单位,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在线超标和异常数据的查处力度,对已经造成超标排放事实的,以及企业自身或者运维公司原因造成异常数据的,依法立案调查,按照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得擅自降低要求;市环境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区分局执法大队对2019年以来信息监控中心移交的所有在线超标和异常处置单逐一进行“回头看”,并开展现场核查,及时查漏补缺。
会议就《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异常)数据处置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市环境执法支队、市信息监控中心就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执法工作分别提出了下一步要求。
市环境执法支队李庆生书记、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信息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