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大气办通报大气污染防治2月份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0-03-1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37
依据《秦皇岛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大气办通报了2020年2月份各县区考核排名有关情况。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市政府将对海港区主要领导、青龙县主管领导进行约谈。
从主要指标改善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精准化管控和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情况三方面考核,对海港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山海关区进行综合排名,结果如下:北戴河区94.4分、山海关区95.3分、开发区92.7分、海港区83.7分;对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进行综合排名,结果如下:抚宁区95.6分、北戴河新区93.4分、卢龙县90.4分、昌黎县88.1分、青龙县70.8分。
主要指标改善考核(50分)结果:山海关区47.8分、北戴河区46.9分、开发区44.7分、海港区39.2分;抚宁区48.1分、北戴河新区45.4分、卢龙县41.6分、昌黎县38.7分、青龙县22.3分。
重点工作考核(30分)结果: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各30分;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各30分。
精准化管控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考核(20分)结果:开发区18分、北戴河区17.5分、山海关区17.5分、海港区14.5分;昌黎县19.4分、卢龙县18.8分、青龙县18.5分、北戴河新区18分、抚宁区17.5分。